中德护理交流项目启动招生

2018-11-30 09: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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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介绍

中德护理交流项目是中国与德国于2014年签订的友好合作项目之一,意在协同合作为两国共同培养护理专业人员,属于两国政府间合作,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负责实施和管理。目前,已在湖北、四川、云南、贵州、安徽、辽宁等省份开展了项目,培养和输送了大约400余人出境参加培训和工作,得到了中德两国政府以及民间的高度认可。该项目将在全国范围持续拓展和深化,进一步落实和促进中德两国友好合作。

2018年5月,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合作服务中心与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女子学院在京签订“中德护理交流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授予我院“中德护士(护理)交流计划培训基地”,双方将共同努力服务京津翼地区,合作培养国际型医护人才赴德交流。

二、报名条件及人数

(一)品行端正、心理健康、学习意识和能力较强;

(二)年龄:18岁-40岁;

(三)学习经历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中学历;

2.具有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且护理专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招生计划40人,面试录取,额满为止。

三、学习过程

(一)学生入校参加德语培训,集中管理,培训周期约为5个月。经考核通过,达到德语B1等级。根据出境服务规定,办理赴德手续。学生赴德后,在当地接受带薪培训(实习),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

(二)在国内德语培训期间,学生可自愿参加中式家庭服务特色课程的学习(如茶道、花艺、紧急救助、手工制作、烘焙、瑜伽、形体、礼仪、心理、健康管理、家居收纳、环境美化等)。

四、实习和上岗待遇

在德带薪培训(实习)的年限,依据学生报名时的资质条件分为一年期和三年期,均带薪。学生在报名时,同时具备国内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在德培训(实习)周期为一年(期间,薪酬约为税前1700欧/月);不具备上述两证的,在德培训(实习)周期为三年(期间,薪酬约为税前1000欧/月)。培训考核通过后,正式上岗,薪酬约为税前2400欧元—2800欧元/月。具体视岗位定酬,以德国法律和服务规定为准。

五、收费标准

根据中德护理交流项目规定,学生报名须交纳:

(一)项目管理和服务费6万元(含境外支持服务);

(二)德语培训费2万元(含教材费);

合计8万元。

注:食宿自理,考试翻译签证费等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另收。

六、有关说明

(一)在国内德语培训期间,学生学习在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女子学院进行,食宿不统一组织。为更好服务学生,学院将推荐学校附近快捷酒店并提供协议优惠价格,就餐推荐在校内食堂。

(二)学生入学签订相关协议。在德国正式上岗前的各项考核环节中,如未能通过考核或中途退出,根据协议规定,扣除实际发生费用外,退回学生其余费用。

(三)在德国带薪培训(实习)期间,须遵守德国法律和协议规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在德机构、中国驻德使馆等协助安排学生在德学习和生活,提供跟踪式支持服务。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地点: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女子学院(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号,2号楼三楼)

(二)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日前

(三)联系方式:23699460(郭老师)

注: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女子学院为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授权和备案的合规的项目实施单位,作为京津冀地区唯一“中德护士(护理)交流计划培训基地”。任何单位不得冒用,如有将依法追究责任。

校门口

教学楼

教室环境

操场环境

用餐环境

注: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女子学院为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授权和备案的合规的项目实施单位,作为京津冀地区唯一“中德护士(护理)交流计划培训基地”。任何单位不得冒用,如有将依法追究责任。